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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送达福州鹏雄贸易有限公司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的公告

关于送达福州鹏雄贸易有限公司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的公告

榕税稽通〔2026〕100号
2026-04-03

关于送达福州鹏雄贸易有限公司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的公告

福州鹏雄贸易有限公司:

我局于2026年3月16日对你公司作出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榕税稽通〔2026〕100号),由于你公司失联,文书无法直接送达、委托送达、留置送达、邮寄送达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。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。

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

2026年4月3日

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

税务事项通知书

榕税稽通〔2026〕100号

福州鹏雄贸易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50102MA8RPGCL4E):

事由:变更检查人员

依据: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》第十五条

通知内容:检查人员由方晖、真善美变更为林辉、黄锦津

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

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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